创投债务融资是一种灵活的定期贷款,专为快速成长但尚未有盈利的初创及成长期的企业(通常已进入 A、B或C 轮融资阶段)而设。创投债务融资通常为企业在获得下一轮募资前延长资金耗尽剩余时间,或帮助企业实现策略性里程碑。
创投债务融资常见问题
创投债务融资:时机最重要
创投债务融资与股权融资:如何互相补足?
定期贷款的净息还款期通常为 6 至 18 个月,随后分期偿还本金,直至贷款期完结。循环贷款则要求到期时全额偿还,利息通常按季度支付。
通常为 24 - 36 个月。
贷款方有权(但没有责任)于日后认购公司股份,以分享公司因表现出色而价值上涨所带来的盈利。
通常以企业的全部资产作为担保。
为高增长但尚未有盈利的企业量身打造的财务方案。
与股权融资相比,创投债务融资通常是一种股权较少被稀释的融资方式。虽然借款人通常需要向贷款方提供认股权证以作为交易的一部分,但借款人所放弃的股权比例通常会较通过股权融资筹集同等资金时较少。这可以是一种更具资本效益的融资方案以支持业务运营、延长资金耗尽剩余时间或补充运营资金。
创投债务融资不应被企业用作取代创投基金的投资,而当与股权融资配合运用时,创投债务融资可以帮助企业筹集资金之余,也可减少企业创办人或股东的股权稀释。
提示:“借定唔借? 还得到先好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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